解读车险(16)本方无责事故如何索赔?-pg电子官方网址
【太平洋汽车网 用车频道】小编我经常把“我不撞别人,但不能保证别人不撞我”这句话挂在嘴边,以表达对“马路杀手”满街走的无奈之情。谁知道,这话说得多了,自己还真就遇上这种“主动”撞过来的车,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……略感安慰的是,小编的爱车伤势比较轻,对方也主动认全责。对于这种己方无责的事故,车主应该如何处理,并且向全责方索赔呢?接下来,小编就来陈述一下这次无奈的亲身经历,在求安慰之余,也让大家了解一下处理这类简单事故的方法和索赔流程。
● 自己失误但也无辜:从右侧慢车时忽然被刮蹭
某个周日上午,明媚,小编刚从麦xx买完早餐开车出来驶入主道,便遇上了一辆挂本地牌照行驶缓慢的小车——直觉告诉我,“龟速”行车,又挂本地牌照,司机不是在“煲电话粥”,就是“新手上路求别吓”状态。“闪灯”提示小车加速无果后,我便打右转向灯,然后并往右侧车道行驶。当我的车已经越过这辆小车半个车身时,小车忽然间往右转向,然后便是“砰”的一声……
惊觉异动,我赶紧将车停下,开启双闪警示灯,准备下车看看情况如何。幸好我当时的车速不算快,否则,车后轮位置被这样顶一下,轻则“甩尾”,重则翻车,想想都怕!
小编教训:其实我当时的处理也有些失误——面对前方有慢车,在不确定对方的行驶意图时,我不应该并往右侧车道与其并排行驶。车辆右侧在驾驶员眼中属于盲区较大的部位,遇到有车辆在自己的右侧行驶,若驾驶员转弯或变道时不能及时发现对方车辆,那么很容易就会撞上对方。
补充说明:文章评论中有网友对小编当时是否存在“右侧超车”的行为提出质疑。首先,我们先来看看交通法规是如何定义“超车”的——“超车”是指在同一车道行驶的后车超越同向行驶的前车,且“超车”前后,这辆后车始终在原车道内行驶,即先从原车道变道超越前车,再并回原车道。
然后,我们再来定义“右侧超车”——“右侧超车”是指后车从前车的右边“超车”。因此,若同方向有两条车道,后车走另一条车道超过前车后没有并回原车道,从“超车”定义来看,这种行为则不属于“超车”。
所以,小编当时并往右侧车道超过前车的行为,不属于“右侧超车”,但确实存在疏忽大意之处,没有充分考虑到对方车辆存在盲区的情况。
● 切记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,但我却遇到特殊情况……
正当我准备下车查看车子“伤情”、并且把事故现场拍摄下来时,对方居然开车移动了!“我的天,这人该不会是想逃逸吧?怎么拦呢?对,先记下……”正当我还在纠结的时候,对方却将车靠边停好了。还好,虚惊一场。
小编教训:幸好对方挪车只是为了不挡道,而不是逃逸,但我当时应该及时制止对方移动车辆,而不是傻愣在那里想办法。否则,要是对方嘴硬不承认责任,我还真没办法……
● 对方主动认全责,记得把对方资料拍下来备份
对方司机是一位女士(下文称其为“l女士”),她下车之后并不慌张,看来她也不是第一次遇上这种状况了……查看了两辆车的车损情况后,l女士倒也爽快,主动承认了责任,也愿意私了。
或许是l女士“不懂行情”,面对我车子被撞凹下去的部位,她提出200元私了。200元,连补个漆都不够呀,更何况是这种需要做钣金修复的损伤!“不成,咱们还是报交警吧,既然你已经承认责任了,那只需要通知你的公司就可以了。”我说。在报交警之前,我把l女士的驾驶证、行驶证、车辆等东西都拍照存底。
小编教训:当时我也有些蒙了,在和对方讨价还价未果之后,我才想起要把对方资料拍下来备份,还是应该越早拍下来备份越好。
● 车损不足2000元交警不到场,只能自行前往交警支队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
不过,在打122报交警时,我老老实实地说“没有人员伤亡,车损不算严重”,结果交警回了一句“如果车损不足2000元,那么你们自己到附近的交警支队开具责任认定书”。汗呀,交警叔叔这样就把我们打发了……
我们开车来到交警支队,按照指引找到对应的事故责任认定窗口。开具责任认定书之前,我们需要将事故双方的驾驶证、行驶证、车辆标志交给工作人员,然后工作人员与我们一起核实车辆的车损情况。所以说,我们开车外出时一定要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,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用上这两本证。
开具责任认定书的流程比较快捷,半个小时就完事了。责任认定书拿到手后,保险公司查勘员也到场了。
小编教训:若事故现场附近没有事故快速处理点,也没有交警支队,那么我们打电话报交警时,不妨把自己装成啥都不懂的“小白”,适当夸大车损情况(但切记不要谎称有人员伤亡,否则会因故意报假案而负上法律责任),要求交警一定要到场处理。如果像我一样老老实实地说“小伤,没啥事儿”,那么交警基本上是不会到场的了,你们自己慢慢搞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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